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5年7月30日屏院昭調字第 1153300057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屏東縣境內發生多起學生因誤信網路訊息,提供個人 手機門號及驗證碼予不明人士,致個人資料遭盜用,甚至 淪為詐欺犯罪共犯之案件。請各校加強學生反詐騙教育宣 導,提升學生防詐知能及風險辨識能力。
三、請各校善用校務網站、社群媒體、班級通訊群組、電子看 板及其他適當方式,加強宣導常見詐騙手法,並於開學後 適時利用朝會、班會、週會、課程教學及親師生宣導等多 元管道持續辦理反詐騙教育,提醒學生及家長提高警覺, 切勿輕信來路不明資訊或任意提供個人資料、金融帳戶及 驗證碼,以降低受騙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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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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