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衛生組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煩請各處室舉辦活動時多利用以上店家(連結2),並於活動結束後統計減量成果於校內填報系統(連結1)填報。感恩。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8日環署基字第1111076216號函暨本府111年8月4日第11133631600號准簽辦理。
二、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,減少資源消耗,抑制廢棄物產生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歷經1年半溝通協調,業於110年9月29日函頒「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」(簡稱作業指引,如附件一),期由政府機關、學校起帶頭率先實施,後續再逐步廣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至民間單位。
三、依該作業指引,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、本縣鄉(鎮、市)公所及所屬機關(以上簡稱適用對象,名冊如附件二),應於辦理之「會議」、「訓練」及「活動」時,不提供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。目前本縣已有31家可配合使用循環餐具盛裝餐點之店家,相關資訊可於本府環境保護局查詢,網址:https://www.ptepb.gov.tw(首頁>環保業務>廢棄物管理科>源頭減量專區),本府環境保護局亦將不定期更新店家名單,供貴單位於辦理會議、訓練及活動時參考使用。
四、本府環境保護局業於111年7月19日至21日,1連3天分梯邀請本縣適用對象召開說明會,說明作業指引內容、系統填報及配合辦理事項等(系統操作手冊詳如附件三),建請貴單位於正式實施前先行試辦並於系統填報,以利明(112)年起每月10日前申報源頭減量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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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8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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